【听税1450】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时的企业账务
时间:2025-05-07 访问量:117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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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时的企业账务
企业运营中,车船税的缴纳及账务处理备受财务人员关注。尤其在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时,准确的账务处理对企业的税务管理至关重要。本文将探讨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的情况下,企业如何进行车船税的账务处理。根据《财政部关于印发 <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> 的通知》(财会〔2016〕22 号)规定: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,“营业税金及附加”科目名称调整为“税金及附加”科目,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资源税、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、土地使用税、车船使用税、印花税等相关税费;利润表中的“营业税金及附加”项目调整为“税金及附加”项目。